2015年11月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从11月份广告监测数据来看,虽然我市广告条数违法率、时长违法率较上月均有所下降,广告条次违法率连续2个月低于1%,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广告违法条数、违法条次有所增加。本月共发现涉嫌严重违法广告35条,461条次,较上月增加10条,65条次。主要是报纸违法广告增加较多,其中,《武汉晚报》新增涉嫌严重违法广告10条,31条次,《武汉晨报》新增4条,22条次。在这2个报纸新增的14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中,有9条都是医疗服务类广告,占比64.29%。
二是广播媒体广告时长违法率仍然较高。本月广播媒体广告时长违法率19.77%,显著高于2.37%的电视媒体广告时长违法率。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发布违法广告是造成广播媒体违法时长较长的主要原因,例如,武汉少儿广播电台播出的《健康综艺大讲坛》节目,采取接听群众健康咨询电话的形式,推销“太湖螺旋藻”(普通食品),宣称“可以修复胃粘膜、食道粘膜”治疗作用,该节目违法时长接近60分钟。
三是酒类广告违法问题突出。本月,酒类广告条数违法率40%,条次违法率25.11%,在被监测的23大类广告类别中,排名均为第一位。酒类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广播广告,多采用购物节目的形式在线销售,例如,武汉新闻广播电台、武汉经典音乐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的“五粮液一级佳酿酒,买一箱送两箱再送1500元话费”广告,宣称为原厂五粮液系列酒,但不在五粮液厂家提供的产品目录中,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