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信用

山东省食药监局:11月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条次

2015-12-28 12:28:37中国质量新闻网

    2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11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未监测到违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条次。

    据公告,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为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子衍宗丸。其功能主治“补肾益精。用于肾虚精亏所致的阳痿不育、遗精早泄、腰痛、尿后余沥”。广告宣称“针对阳痿早泄一次见效,三疗程断根;高新技术离子化提取成分,更易吸收,见效更快,更安全,一次治愈,不复发,不依赖;固本培元,持久药效,帮助男根细胞恢复活力,清除前列腺、男根毒素,修复男性原始”等。该药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201511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序号

广告类别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名称

生产企业(申请人 )名称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发布公告单位

1

药品

五子衍宗丸

根得宝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1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