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通知,撤销“固本延龄丸”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通知中指出,据监测检查,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景德镇市、萍乡市等媒体上发布“固本延龄丸”的药品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含有“久服还可返老还童;服用3天,症状减轻;长期服用,白发转黑”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固本延龄丸”的辽药广审(文)第2015030032号、辽药广审(视)第2015030009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