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20期)》,涉及“豆类及其制品”、“ 粮食及粮食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水产及水产制品”、“ 肉及肉制品”、“ 调味品”共6类食品61批次样品抽检信息,其中合格产品6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
据公告,标称广西合浦山口大海清补凉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次大海牌十三香(规格型号25g/包×10生产日期/批号2014-11-10)铅项目不合格。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