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担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抽样工作失误,导致部分监督抽查结果失效,黔质技监公告〔2015〕58号作废,现将“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为加大我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工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近期我局组织对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涉及铜仁市、毕节市2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2个批次。未检出问题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等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附件: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
附件: 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被抽查单位名称 | 被抽查单位地址 | 产品规格型号 | 注册商标 | 生产日期 (批号)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1 | 电动自行车 | 贵州迪蒙科技有限公司 | 德江县城北工业园区 | 简易款 | 迪 蒙 | 2015.04.00 | 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 合格 |
2 | 贵州哈迪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金沙县大水工业园区23栋 | 简易款 | 哈迪斯 | 2015.05.00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