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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质监局关于更改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2015-12-14 14:41:03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因承担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抽样工作失误,导致部分监督抽查结果失效,黔质技监公告〔2015〕58号作废,现将“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为加大我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工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近期我局组织对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涉及铜仁市、毕节市2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2个批次。未检出问题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等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附件: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

附件:         2015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名称 被抽查单位地址 产品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1 电动自行车 贵州迪蒙科技有限公司 德江县城北工业园区 简易款 迪 蒙 2015.04.00 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合格
2 贵州哈迪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金沙县大水工业园区23栋 简易款 哈迪斯 2015.05.00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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