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9-10月份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2015年9-10月份违法药品广告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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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 ) |
违法广告播出次数 |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
发布时间 |
违规原因 |
1 |
处方药 |
济生橘核丸 |
济生橘核丸 |
国药准字Z62021304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1 |
沿海时报 |
9月3日 |
2、3 |
2 |
处方药 |
仁仁益髓颗粒 |
益髓颗粒 |
国药准字Z61020361 |
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 |
1 |
沿海时报.周末版 |
10月31日 |
2 |
3 |
处方药 |
十六味马蔺子丸 |
十六味马蔺子丸 |
国药准字Z20023287 |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4 |
沿海时报.周末版 |
9月19日、26日,10月 3日、10日 |
2 |
违规原因说明: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3.含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 产品功效做证明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