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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条次

2015-12-10 22:36:54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2015年10月份,未监测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条次。

    据公告,监测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为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华信牌硒尔康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延缓衰老”。广告宣称“心脏搭桥病人服用5个月,心慌、胸闷、乏力等症状逐渐消失,多年的冠心病也好多了;服用后,在80岁以前把身体各方面疾病消除,到100岁时,也能像60岁一样健康,不受疾病困扰;服用超过半年,头发谢顶的长出了密密麻麻一层黑头发,中风偏瘫的站起来了,糖尿病想吃就吃,血糖平稳,不孕的怀上了,高血压减下来了,没有猝死的风险”等。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201510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序号

广告类别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名称

生产企业(申请人 )名称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发布公告单位

1

保健食品

华信牌硒尔康胶囊

北大硒尔康

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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