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2015年7月13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泽菲牌压榨胡麻油不符合《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标准要求的通知后(检验单位: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书编号NO:GCN2015SP03582),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对被抽样单位兰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不合格情况
1、不合格产品名称:压榨胡麻油
2、不合格项目:酸值
3、标准指标:≤1.0 mg/g
4、实测值:1.86 mg/g
5、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7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经营压榨胡麻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生产日期:2015年1月8日。
2、购进及销售情况:购进40桶,销售15桶。
3、下架情况:下架25桶(已封存)。
4、召回情况:已食用完,无法召回。
(三)查处情况
1、采取的措施
(1)责令经营单位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彻查问题原因。
(2)现场封存25桶不合格产品。
(3)责令经营单位不得再购进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8日的压榨胡麻油。
(4)责令经营单位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5)责令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标示的储存方法储存食品。
2、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兰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
二、对生产企业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不合格情况
1、不合格产品名称:压榨胡麻油
2、不合格项目:酸值
3、标准指标:≤1.0 mg/g
4、实测值:1.86 mg/g
5、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压榨胡麻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生产日期:2015年1月8日。
2、生产及销售情况:生产68桶,销售48桶。
3、库存情况:20桶(已封存)。
(三)查处情况
1、采取的措施
(1)停止生产: 2015年7月15日,责令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压榨胡麻油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
(2)封存库存产品:2015年7月15日,现场封存20桶库存不合格产品。
(3)召回产品:201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监督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召回该批次压榨胡麻油。
召回情况:召回25桶。
(4)责令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2、问题产生的原因
为全面弄清问题产品产生的原因,由执法人员进驻企业,与企业一同从原料查验入手,自查生产过程每个控制环节。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到造成这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原料储存方法不当,温度过高,放置时间过长,原料里含水量较高。
3、整改措施
企业对员工进行了集体食品安全培训,严格控制原料的理化指标,确保成品在阴凉,干燥条件下储存。
4、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