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对气血双补丸严重违法广告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据通告,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在媒体上长期刊播严重违法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经多次公告并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了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要求,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取暂停销售措施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广告中产品批准文号 |
刊播媒体 |
发布时间 |
发布条次 |
违规原因 |
处理方式 |
1 |
气血双补丸 |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83481 |
未标示 |
南阳电台故事广播(FM106 AM846)南阳综合广播(FM93.6 AM585) |
2015-08-24 06:00:07 2015-10-02 06:10:13 2015-10-03 06:10:12 |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移送工商 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