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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工商局公布无法送达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

2015-11-06 10:54:34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对无法送达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的公告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9月8日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并于10月12日向被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标称的生产单位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10月25日,因地址不祥,挂号信被退回,抽检结果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河南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示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对中山市东凤镇维展电器厂抽检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抽检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60日。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通知书及认可该检验结果。有关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咨询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焦作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电话:0391-8866016。

    焦作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无法送达监测结果的

    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号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者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1

NO:2015HJ094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中山市东凤镇维展电器厂

旭展

WZ-109-E1E1

                       焦作市工商局

                       2015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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