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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三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5-11-02 15:03:54中国质量新闻网

    30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三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工作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64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三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核查处置。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被抽样单位为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产品标示生产单位为广州同澧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烧鱿鱼丝进行立案查处,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企业已针对不合格食品开展了问题排查和原因分析,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生产76袋,售出12袋无法收回,抽检用了28袋,剩余36袋未销售已做销毁处理,均对生产经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林宝记水产档经营的黄骨鱼(淡水),进行立案查处,该不合格食品共购进15.5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无法召回,已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中山市西区南香副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梧州市新佳佳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加能豆奶(植物蛋白饮料)进行立案查处,该批次食品共购进10箱,已经销售完毕,已无库存,已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具体情况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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