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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1药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2015-10-27 15:08:10中国质量新闻网

    23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河南省(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20日)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3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有2条次。

    公告中指出,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较高的有: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其药品功能主治为补气养血。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该企业在南阳综合广播(FM93.6 AM585)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公告中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20日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表 

序号

产品

类别

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产品

名称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播出/刊播次数

媒体名称

违法原因

1

药品

气血双补丸

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2

南阳综合广播(FM93.6 AM585)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注:1.宣传治疗功效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 作证明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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