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泥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2015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5〕28号)的安排部署,2015年6月-8月,云南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水泥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
此次水泥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由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各省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指导书》和《水泥产品质量国家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抽查工作由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样品的抽样、检验、判定严格按照CCGF 303—2010《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全省共抽查40家水泥产品生产企业40个批次产品,涉及昆明、玉溪、楚雄、大理、曲靖、红河、保山、德宏、丽江等9个州市,经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2015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5〕28号)的要求,现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