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化肥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按照《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2015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5〕28号)的安排部署,2015年6月-8月,云南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
此次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由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各省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指导书》和《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抽查工作由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此次抽查重点产品包括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抽查的重点对象为复混肥料生产企业;样品的抽样、检验、判定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实施的《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全省共抽查30家复混肥料产品生产企业30个批次产品,涉及昆明、玉溪、曲靖等3个州市,经检验,有1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3%,不合格指标为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云南省质监局按照属地管理,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2015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5〕28号)的要求,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