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的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成府发〔2014〕8号)工作任务的要求,成都市质监局于一、三季度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车用燃油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车用燃油产品质量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于一、三季度分别抽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各1批次,共计4批次,经检验,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
从本次专项抽查结果来看,由于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当地市场监管局的严格监管,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的提高,成都市生产领域车用燃油的总体质量状况较为稳定。
车用汽油。抽查车用汽油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100%;主要对辛烷值、机械杂质及水分、甲醇含量、硫含量、氧含量、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锰含量、铁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车用柴油。抽查车用柴油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100%;主要对闪点(闭口)、凝点、脂肪酸甲酯、铜片腐蚀、硫含量、机械杂质、水分、灰分、冷滤点、密度、酸度、10%蒸余物残炭、运动黏度、十六烷值、指数馏程、氧化安定性、多环芳烃含量、润滑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成都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成都市生产领域车用燃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产品出厂检验法定义务,强化质量把关,切实为成都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完成服好务,确保成都市的车用燃油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