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十八期)进行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样品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通化县兄弟泉酒厂 |
吉林通化市通化县大泉源乡 |
通化市博利商贸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丘地号195-935/158-446 |
兄弟泉陈酿白酒 |
500ml/瓶 |
兄弟泉 |
2013/7/31 |
固形物 |
1.6g/L |
≤0.7 g/L |
吉林省稻香醇酒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双阳齐家镇 |
公主岭市家得乐超市 |
吉林省公主岭市东头道街135号 |
稻香醇酒(白酒) |
450mL/瓶42%vol |
稻香醇 |
2011/7/9 |
酒精度 |
40.0% vol |
42±1.0%vol |
长春市优记食品有限公司 |
德惠市米沙子镇唐仗六社 |
大商集团大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松原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大街 |
火锅粉(粉条) |
250g/袋 |
/ |
2015-6-8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0.2 g/kg |
不得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