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州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受检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缆、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电网的质量,干扰公共电网,影响在同一电网下电气产品使用的稳定性。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电源电路中未进行合理的滤波处理。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此类产品尽量到大型商场选择知名品牌,选购时应查看空气净化器上的标识,产品上应标明企业名称、规格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值、电源性质符号及其他相关标志等。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整改情况 |
1 |
广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空气净化器 |
---- |
A168系列 |
2015-04-15 |
不合格 |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
整改复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