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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监局公布2015年家用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5-09-10 17:40:47中国质量新闻网

    10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州市家用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T 18417-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 18418-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液》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对外观、有效成分、标签、感官、尺寸、自由跌落等项目进行检验。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产品选购常识

    ①蚊香的选购:首先看外观,优质蚊香加工精细,纹路清晰,易脱圈,色泽均匀;劣质蚊香表面粗糙,结构松散,有大颗粒的杂质。其次闻味道,优质蚊香点燃后,烟雾不浓,可闻到自然清香,没有刺鼻的感觉;劣质蚊香在打开包装和燃点过程中,有呛人的味道,人闻久了感到头晕。

    ②杀虫气雾剂的选购:杀虫气雾剂的有效成份一般都以除虫菊酯杀虫剂为主,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购买品牌商品,购买时要认清罐体是否有“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和产品标准号。

    ③电热式驱蚊液/片

    应该首先要看外观有无划伤及裂痕、变形等现象,查看产地、生产厂商标及使用说明书是否完整。电蚊香片表面应无明显色差,片基完整无缺损,无霉变现象,使用时气味芳香适宜,无刺激、无灰渣、无明火。而液体蚊香的药液应透明无色或是微黄色无沉淀现象,瓶盖吻合严密无渗漏,使用时同样无刺激感,无明火。

    2、使用注意事项

    ①尽量节制使用杀虫剂,可不用时尽量不用;尽量减少同杀虫剂接触,如不要在施了药的房子里逗留,施药后立即离开,一个半小时后待打开门窗充分通风排气之后才进入。使用蚊香时,室内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的状态,在一间16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居室内,不要同时点燃1盘以上的蚊香,蚊香不宜靠近人体头部,睡觉应将其熄灭,以减少对人体的危害。卫生杀虫气雾剂是压力容器,具有一定的压力,内有低沸点溶剂和推进剂等。应防止高温和暴晒,平时应放在阴暗处保存;勿撬、敲、穿刺;勿在50℃以上的环境存放;勿向火源和红热物品喷射或直接放在火源旁;勿在使用明火的厨房和开动洗衣机的卫生间内使用,以免引起火灾。空罐应妥善处置。电热式驱蚊液/片使用时确保驱蚊器的电压正确,摆放的地方不应太接近任何人或任何易燃物件;切勿接触蚊液的挥发芯;使用时切勿覆盖器;为免触电,手湿时切勿触摸使用后,请关掉电源及拔出插头;切勿以水清洗驱蚊器,待拔出插头及却后才用湿布拭抹。

    ②大脑发育还未完善的婴幼儿和儿童,尽量不要接触任何杀虫剂,以免对大脑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③在厨房使用杀虫剂要加倍小心,切勿污染食品和用具等。  

附件

2015 年广州市家用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1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超威电热蚊香片

超威

30片装/

2015-05-13

合格

2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超威电热蚊香液

超威

(40mL/瓶×2)/

2015-05-11

合格

3

广州市海珠区山田日用品厂

山田杀虫气雾剂(百花香)

山田

600mL/

2015-05-06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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