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十六期)进行公示,1批次饮料被检出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样品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1 |
长春市吉龙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小区 19栋107号 |
长春市吉龙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小区 19栋107号 |
零点壹度(弱碱性饮用水) |
18.9L/桶 |
/ |
2015-6-7 |
耗氧量 |
129mg/L |
≤2.0mg/L |
附件:产品合格信息(第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