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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调味品16批次抽检不合格

2015-09-01 16:55:12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甘肃食品安全网获悉,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99批次调味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甘肃省西和县开源酿造厂生产的花生芝麻豆瓣酱、红油豆瓣苯甲酸超标、标签不合格,生产的玉米香醋总酸不达标;标称庆阳兴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陈醋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兰州东晟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烫山梨酸超标;标称兰州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炸面酱专用酱标签不合格;标称天水昱之陈香熏醋厂生产的陈香醋总酸不达标;标称陇西县福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品香麸醋总酸不达标;标称景泰县旺津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旺津熏醋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兰州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香醋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兰州天富酱腌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甜面酱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省武山县瑞峰食品厂生产的红油豆瓣酱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礼县秦泉醋饮厂生产的秦思源陈醋菌落总数超标,生产的秦思源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标称西安庄稼汉食品有限公司华胥分公司生产的红烧老抽王基酸态氮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及甘肃省内标称生产企业的不合格情况,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处置,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兰州、庆阳、天水、陇南、白银、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8月31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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