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本期公布食品安全国抽(地方承担)信息涉及21大类552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3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这些样品是2015年4月至7月在企业成品库(已检区)、商场、超市、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学校/托幼食堂、小杂食点等地点抽取。
其中,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5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蔬菜及其制品1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调味品5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酒类24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焙烤食品3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蜂产品7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另外14大类产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包括肉及肉制品7批次,蛋及蛋制品9批次,水果及其制品2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6批次,饮料24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16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豆类及其制品9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罐头1批次,乳制品14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
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若发现或购买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