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5

北京食药监局抽检40批次酒 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015-08-26 11:04:33中国质量新闻网

    24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1期)。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中合格食品类别涉及23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添加剂、餐饮食品),共计1078批次。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浓香型、清香型等)、啤酒(淡色啤酒、熟啤酒、生啤酒)、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配制酒(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清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葡萄酒》(GB15037-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理化要求、食品添加剂指标等34个指标,共抽检19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

   附件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