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本次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蜂产品,豆及豆制品,调味品,蛋及蛋制品进行了抽检,共6大类食品86批次,采样地点包括超市、饭店、生产企业,其中合格83批次。
据介绍,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50余个指标。
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分别是:标称生产企业为“受托方: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珲春市常氏酱菜厂”的一批次常氏黄豆酱油(350g/袋2015-5-4),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白山市聚源特产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林源春野生榛蘑(70g/罐2015-1-1)和一批次林源春特级秋木耳(70g/罐2015-1-1),标签项目不合格。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第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1 | 受托方: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珲春市常氏酱菜厂 | 受托方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延边于仕万客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爱丹路695号 | 黄豆酱油 | 350g/袋 | 常氏 | 2015-5-4 | 氨基酸态氮 | 0.21g/100mL | ≥0.40g/100mL |
2 | 白山市聚源特产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蓝莓生态园 | 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广泽国际购物中心负一楼 | 林源春野生榛蘑 | 70g/罐 | 林源春 | 2015-1-1 | 标签 | 本产品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220606010090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规则5-8位0601为“饮料产品”类别,与本产品明示的食品名称“林源春野生榛蘑”类别不符;本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GB/T1047-2009,经检索没有查到该标准 | / |
3 | 白山市聚源特产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蓝莓生态园 | 白山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广泽国际购物中心负一楼 | 林源春特级秋木耳 | 70g/罐 | 林源春 | 2015-1-1 | 标签 | 本产品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220606010090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规则5-8位0601为“饮料产品”类别,与本产品明示的食品名称“林源春特级秋木耳”类别不符;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 / |
附件:2015年第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