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2015年第四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2015年7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粮食制品等1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三家企业,分别为:连州市金源河粉厂2015年6月9日凌晨四点生产的河粉不合格,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2015年5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罐的酥肉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1.0kg/包的“旺丰”牌罗汉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据了解,大肠菌群作为食品污染的常用指示菌之一,可以评价和判断食品被粪便污染的程度和有无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污染主要发生在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呕吐、腹泻等症状。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使用二氧化硫能够达到使产品外观光亮、洁白的效果,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如果食品中的二氧化硫严重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可在广东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