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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暂停销售两严重违法广告药品

2015-07-15 17:03:34中国质量新闻网

    1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暂停“除障则海甫片”等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重庆辖区内销售的通告》。

    据通告,标示为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的“明目酶(通用名称:除障则海甫片)”等药品于2015年4月以来在市级媒体上多次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存在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严重违法问题。 

 

责令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产品

名称

生产企业

名称

产品批准

文号

违法原因

广告中标示经营

产品企业名称

处理方式

除障则海甫片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20093302

存在篡改药品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超出经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医疗机构和患者名义或形象为功效作证明,以药品作礼品促销药品等严重违法问题,情节严重。

4006395520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电子脉冲激光治疗仪

广州市华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 2260155

篡改医疗器械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宣传产品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范围,以专家、医疗机构和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4006992932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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