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暂停“除障则海甫片”等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重庆辖区内销售的通告》。
据通告,标示为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的“明目酶(通用名称:除障则海甫片)”等药品于2015年4月以来在市级媒体上多次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存在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严重违法问题。
责令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产品 名称 |
生产企业 名称 |
产品批准 文号 |
违法原因 |
广告中标示经营 产品企业名称 |
处理方式 |
除障则海甫片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 Z20093302 |
存在篡改药品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超出经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医疗机构和患者名义或形象为功效作证明,以药品作礼品促销药品等严重违法问题,情节严重。 |
4006395520 |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
电子脉冲激光治疗仪 |
广州市华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 2260155号 |
篡改医疗器械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宣传产品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范围,以专家、医疗机构和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
4006992932 |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