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八期)进行公示。其中,抽检调味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铅。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酿造食醋、配制食醋、黄豆酱、甜面酱等、鸡粉、沙拉酱、蚝油、虾油、料酒。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Ⅰ-Ⅳ、合成着色剂、氨基酸态氮、山梨酸、苯甲酸等31个指标。共覆盖本省的20家企业。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样品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果* |
结果单位* |
备注 |
1 |
珲春市常氏酱菜厂 |
珲春市新安街五中桥北路西 |
延边于仕万客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爱丹路695号(新天地购物广场) |
常氏黄豆酱油 |
350g/袋 |
常氏 |
2015-4-8 |
氨基酸态氮 |
0.24 |
g/100mL |
|
2 |
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 |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路 |
长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红旗街分店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616号 |
纯花椒粉 |
45克/袋 |
杞参牌 |
2015-3-15 |
铅 |
4.6 |
mg/kg |
|
3 |
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路 |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分店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157号天地十二坊天地大厦 |
调馅王(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
30g/盒 |
杞参牌 |
2015-3-19 |
铅 |
3.6 |
mg/kg |
附件: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