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通报2015年端午节应节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有3家酒楼的3个批次自制粽子被检出含有致病性微生物。
2015年端午节临近,为保障群众吃上放心应节食品,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端午节应节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相关食品企业原料库、成品库和生产车间,检查企业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现场发现个别企业索票索证不齐,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不齐等情况,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落实整改,并限期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596人次,检查棕子生产经营单位310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快检快筛粽子16批次,结果均为合格。
行动中,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对粽子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样粽子163批(其中,生产环节抽检13批,流通环节抽检56批,餐饮环节抽检94批),委托食品检验机构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对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等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有3批产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且均在餐饮环节的食品中检出。其中,1个批次含金黄色葡萄球菌、2个批次含有沙门氏菌。
据介绍,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蛋、家禽和肉类产品是沙门氏菌病的主要传播媒介,食品在加工、运输、出售过程中往往容易被沙门氏菌污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人类的一种重要病原菌,在自然界中很常见,因此食品受到污染的机会很多。季节分布多见于春夏季;中毒食品种类多,如奶、肉、蛋、鱼及其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侵袭性细菌,能产生毒素,对肠道破坏性大,所以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起病急,中毒症状严重,主要表现为呕吐、发热、腹泻。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依法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经营相应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并对被检出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单位依法查处,确保消费者节日食品安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或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中山市2015年端午节粽子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抽检环节 |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示生产单位 |
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 |
被抽样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餐饮 |
1 |
自制咸肉粽 |
自制 |
20150527 |
中山市东凤镇佰乐居酒楼 |
检出沙门氏菌 |
|
2 |
咸蛋黄粽 |
自制 |
20150525 |
中山市东凤镇东海名厨酒楼 |
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
||
3 |
双黄咸肉豆粽 |
自制 |
350g |
20150526 |
中山市板芙镇四海酒楼 |
检出沙门氏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