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官网发布2015年5月份广告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吉林市工商局在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共监测全市市属媒体发布的广告32686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6498条(次),违法率为19.88%。
本月监测市属媒体发布各类严重违法广告比重为:普通食品类广告所占比重最大,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48.77%;药品类广告位居第二,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13.58%;医疗服务类广告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10.49%;保健食品类广告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10.31%;医疗器械类广告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9.33%;美容服务机构类广告占严重违法广告总数的7.52%。
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下架公告
长春208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在吉林市电视台。该医疗广告发布内容超出以下项目:(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且其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
红松蜂胶普通食品广告,发布在吉林市电视台。该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冠栓通、黄金丹、唐通5.0普通食品广告,发布在睛彩江城频道。该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仙藜口服液、熊胆救心丹、生命八宝药品广告,发布在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该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西南草药王普通食品广告,发布在《家庭主妇报》。该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误导消费者,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庄氏瘦身方、鲣鱼清酸胜肽普通食品广告,发布在《家庭主妇报》。该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整版美元羊年连体钞王普通商品广告,发布在《江城晚报》。该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误导消费者,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医诺叶黄素脂微囊粉、美国原装纳豆普通食品广告,发布在《江城晚报》。该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该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请各媒体对照《广告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将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下架公告中涉及的违法广告品种进行停播下架处理,市工商局将对各媒体整改及停播下架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对叫停还播的媒体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