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婴幼儿爬行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共采集30批次样品,主要为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材质爬行垫,涵盖上海市商场、网店销售的主要品牌。经检测,30批次产品均没有检出溶剂和增塑剂元素迁移。
婴幼儿爬行垫产品是一种由发泡塑料、塑料膜等材料构成,用于给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练习爬行、玩耍的产品,其材质柔软,可起到防止婴儿直接接触地面导致擦伤或碰伤的作用。但是该类产品可能会由于材料、工艺等缺陷,导致成品中残留一定有机溶剂或阻燃增塑剂类有害物质,如果婴幼儿在此类爬行垫上爬行或玩耍,容易通过呼吸、舔食、吮吸等行为将有害物质摄入体内,危害到健康。
为评估婴幼儿爬行垫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婴幼儿爬行垫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用EN71-9:2005+A1:2007《玩具安全 第9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要求》、EN 71-10:2005《玩具安全 第10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样品制备及提取》、EN 71-11:2005《玩具安全 第11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测试方法》等标准和规定,对婴幼儿爬行垫产品的溶剂(甲醇、甲苯、乙基苯、二甲苯 (各种异构体)、环已酮、2 乙氧基乙醇、2 甲氧基丙基醋酸、2 甲氧基乙基醋酸、2 乙氧基乙基醋酸、二(2 甲氧基乙基) 醚、硝基苯、三氯乙烯、二氯甲烷、3,5,5 三甲基 2 环已烯 1 酮)和增塑剂(三苯基磷酸酯、三邻甲基苯磷酸酯、三间甲基苯磷酸酯、三对甲基苯磷酸酯)迁移项目开展风险监测。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产品信息和销售企业信息完整的商品购买。在网店选购时,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商家。拆封后,应放在通风处一段时间后再给宝宝使用。发现有刺激性气味或其他异味,应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