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据监测,在《河源电视台公共频道》、《河源电视台综合频道》发布的参花消渴茶(生产企业: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B20020426)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对参花消渴茶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在河源市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附件: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药品名称 |
参花消渴茶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参花消渴茶 |
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26 |
||
生产企业名称 |
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 |
||
广告中标示的经营企业名称 |
源城区:长塘路远东酒店斜对面(民生药店);新风路兴源市场一楼(益康药店); 龙川县:老隆大道中205国道旁霍山宾馆隔壁(伟良药店超市); 紫金县:城南长安大道圆盘旁边(金城药店); 连平县:东园大道体育场正大门对出100米(国药医药); 和平县:龙湖新村果园市场(益尔堂大药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