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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18条广告严重违法

2015-04-29 16:45:31中国质量新闻网

    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官网获悉,该局广告监测中心于2015年1—3月期间对自治区级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中发现,18条广告属严重违法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类别。

    主要违法表现有: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涉及的特定功效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做证明;化妆品广告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对化妆品的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

    违法广告名称为:活力源片药品广告、舍济健牌安神胶囊药品广告、青牛睾丸片药品广告、堂旨舒消渴平片药品广告、王麻子天麻追风膏药品广告、陈李济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白云山强力健身胶囊药品广告、晶益消朦胶囊药品广告、糖尿病靶向活胰断毒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聚御堂阻鼾器医疗器械广告、健洛特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健谊牌肉桂片保健食品广告、梅花鹿茸丸保健食品广告、千年牌铁皮枫斗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秃大夫发根活力素化妆品广告、施妮美魔法丝化妆品广告、黑飘海藻摩丝化妆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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