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组织广告监测员对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本市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内容依法进行检查,发现下列广告违反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现予以曝光。
涉嫌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一览表
序 号 |
广告 类别 |
广告中 标示名称 |
产品批准 文 号 |
广告中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告中标示 经营企业名称 |
违法、违规问题 |
1 |
药品 |
同仁堂 冠脉通 |
国药准字Z12020199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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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
2 |
药品 |
陈李济咳 喘顺丸 |
国药准字Z44021051 |
广州陈李济药厂 |
0531-67670889 |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3 |
药品 |
耆鹿逐痹 胶囊 |
国药准字Z20010052 |
大红鹰药业 |
0531-89079100 |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4 |
药品 |
御室金丹 气血双补丸 |
国药准字Z20083481 |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 有限公司 |
400-834-6699 |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5 |
药品 |
列关神丹 |
国药准字Z53021223 |
云南腾冲东方红 制药厂 |
华东大药店、400-658-6466 |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6 |
医疗 器械 |
腰部解压器 |
晋食药监械(准 )字2011第1260003号 |
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 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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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