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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暂停销售阳春玉液药品的公告

2015-04-13 17:49:59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阳春玉液药品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5﹞第011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对标示为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阳春玉液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5年4月10日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2015年4月10日

    2015年4月10日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违法分析

1

阳春玉液

国药准字Z43020155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未经审批、扩大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严重误导用药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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