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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1个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合格

2015-04-13 16:12:17中国质量新闻网

    13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4年4季度消防器材质量抽检结果,1个批次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第4季度对成都市综合市场、消防器材经营部等流通领域销售的消防器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灯具)进行了质量抽检。此次监测委托四川省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检。分别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标志、结构检查、20℃喷射性能、灭火剂有效成分含量、材料、手轮、阀杆升降性能、开启高度、简体壁厚、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器有效成分含量;对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手轮、固定接口、密封性能、水压强度、标志以及消防应急灯的主要部件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表面亮度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厂生产的一批次MFZ/ABC4“二七”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014.10),产品所检项目筒体壁厚、灭火剂含量不符合GB4351.1-2005标准规定。本次抽检的消防器材中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灯具商品全部合格。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4季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

商标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问题

生产日或

批号

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成都市青羊区银盾安全消防器材商行

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厂

二七

MFZ/ABC4

产品所检项目筒体壁厚、灭火剂含量不符合 GB4351.1-2005标准规定。

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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