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4年4季度消防器材质量抽检结果,1个批次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第4季度对成都市综合市场、消防器材经营部等流通领域销售的消防器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灯具)进行了质量抽检。此次监测委托四川省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检。分别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标志、结构检查、20℃喷射性能、灭火剂有效成分含量、材料、手轮、阀杆升降性能、开启高度、简体壁厚、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器有效成分含量;对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手轮、固定接口、密封性能、水压强度、标志以及消防应急灯的主要部件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表面亮度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厂生产的一批次MFZ/ABC4“二七”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014.10),产品所检项目筒体壁厚、灭火剂含量不符合GB4351.1-2005标准规定。本次抽检的消防器材中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灯具商品全部合格。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季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监测人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问题 |
生产日或 批号 |
1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成都市青羊区银盾安全消防器材商行 |
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厂 |
二七 |
MFZ/ABC4 |
产品所检项目筒体壁厚、灭火剂含量不符合 GB4351.1-2005标准规定。 |
201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