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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食药监局:7个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2015-04-02 15:31:46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1日,邯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今年1-3月份全市监测、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及其他产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

    其中,7个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药品、保健食品如下:

    一、标示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延寿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同仁堂延寿片)。该药品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标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通窍耳聋丸(广告中标示名称:甘博士通窍耳聋丸)。该药品广告存在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标示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广告中标示名称:王麻子天麻追风膏)。该药品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标示辽宁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心舒丸)。该药品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标示北京三叶科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的保健食品三叶牌蛹虫草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三叶牌蛹虫草胶囊)。该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标示云南祥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祥康牌三七银杏茶(广告中标示名称:祥康茶)。该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标示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祥康牌祥康酒(广告中标示名称:祥康酒)。该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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