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2月28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共监测到日照新闻综合广播(FM95 AM1449)、黄海晨刊2家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24条次,均为其它类违法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有参芪力得康、千年活骨膏2号贴、故宫方剂3个品种。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2月份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 |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
发布条数 |
违法原因 |
1 |
其它 |
参芪力得康 |
400-611-2218 |
日照新闻综合广播(FM95 AM1449) |
15 |
1;5 |
2 |
其它 |
故宫方剂 |
400-660-5727 |
日照新闻综合广播(FM95 AM1449) |
8 |
1;5 |
3 |
其它 |
千年活骨膏2号贴 |
无 |
黄海晨刊 |
1 |
1;2; 5 |
注:违法原因:
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指标;
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