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第二期违法医疗广告监测情况,三家单位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2015年违法医疗广告监测 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5年2月4日
广告标题: 1、“头晕眼花”有门路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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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武警海南总队医院
违规内容: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2、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
3、利用解放军部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4、利用卫生技术人员名义作证明。
违法医疗广告样本:
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
广告标题:挽救被“流”掉的孕育幸福
单位名称: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
违规内容: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2、涉及疾病名称、诊疗方法等。
违法医疗广告样本:
发布时间:2015年2月2日
广告标题:姑娘患痔疮,死撑硬扛美丽尽失
单位名称:海南杏林肛肠医院
违规内容: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2、涉及疾病名称、诊疗方法等。
违法医疗广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