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5年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酒类产品范围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配制酒等。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啤酒》(GB
492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重金属、品质指标、生物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等40个指标。共抽检1827家企业的3187批次产品。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