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4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车用汽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等标准,对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RON+MON)/2、甲醇含量、铅含量、馏程、蒸气压、实际胶质、诱导期、硫含量、硫醇(包括博士试验和硫醇硫含量)、铜片腐蚀(50℃,3h)、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烯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铁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消费者购买车用汽油时应依据汽油发动机压缩比选用汽油标号。压缩比是指发动机气缸的总容积与燃烧室容积之比。从动力性和经济性方面来说,压缩比应该越大越好。压缩比高,动力性好、热效率高,车辆加速性、最高车速等会相应提高通常,压缩比在7.5~8.0应选用90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8.0~8.5应选用90号~93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8.5~9.5应选用93号~95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9.5~10应选用95号~97号车用汽油。一般可以在汽车说明书中查到压缩比,除说明书以外,汽车生产厂也会在油箱盖内侧标注推荐使用的燃油标号。车主应严格按汽车发动机不同的压缩比,选用相应标号的车用汽油,才能使发动机发挥出最佳的效能。
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车用汽油 |
—— |
92号(V) |
2014-11-13 |
合格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车用汽油 |
—— |
95号(V) |
2014-11-13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