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2015年1月29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014年12月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情节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贵州省2家媒体共发布情节严重违法广告30次,涉及相关企业2户2个品种,已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贵州省2014年12月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2014-12-01至2014-12-31) |
||||||||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
发布媒体 |
刊播日期段 |
播出次数 |
处方药 |
冠通益脉康胶囊 |
益脉康胶囊 |
国药准字Z20060395 |
国药准字Z20060395 |
广西禾力药业有限公司 |
毕节二套 |
2014-12-01至2014-12-18 |
29 |
医疗器械 |
甲克素复明活络枕 |
寒水石理疗器 |
鄂荆食药监械(准)字 2009第1640011号 |
鄂荆食药监械(准)字 2009第1640011号 |
荆门千年健医疗保健科技有限公司 |
健康之友 |
2014-12-04至2014-12-04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