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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9个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

2015-01-27 16:00:04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山东省广告协会官网获悉,2014年10月28-30日,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工商局等八部门组织对全省部分重点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产品或服务类广告涉嫌严重违法,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现将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枣庄电视教育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灵仙片”产品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日照电视公共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胡三绝膏药”产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山东广播生活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玛卡益康咀嚼片”、“孟氏拔罐”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讲座形式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济南广播故事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生物活性疗法”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青岛广播经济频道于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大红鹰耆鹿逐痹胶囊”产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直接或间接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德州广播交通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高能原花青素(高能一百)”产品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夸大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威海广播故事频道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原花青素、桂枝茯苓丸”产品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保证或变相保证治愈,宣传有效率,夸大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八、《山东商报》于2014年10月28日发布的整版“三九西洋参含片”产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城市周刊》、《聊城晚报》发布的整版“猛虫胶囊”产品广告。宣称“5分钟,止咳平喘,咳嗽哮喘很快除根,30天,畅快呼吸,不管多严重的咳喘病,都能一吃就好”。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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