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12月10日威海综合广播(FM105.1 FM107.3 AM1206)发布的亮睛明目组合广告,存在 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法问题。
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威)食药广移字(2014)66号
威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
经查实,_2014_年_12月10日威海综合广播(FM105.1 FM107.3 AM1206)发布的亮睛明目组合广告,存在 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法问题。请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章)
2015 年 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