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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商抽检车用燃料:油品整体合格率为80%

2015-01-04 15:45:26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4年12月31日从厦门市工商局官网获悉,该局于10月下旬随机对厦门市8个加油站进行了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油品整体抽检合格率为80%。

    此次重点对这8个加油站的车用93号、97号汽油的硫含量、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和车用0号柴油的硫含量、凝点、馏程等指标进行检验,共抽检车用汽、柴油20批次。经检验,有3个批次油品质量被判定不合格,1个批次油品质量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但与明示标准不符。

    目前,厦门市工商局已针对抽检结果安排部署所在地工商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1.厦门新油源石油有限公司五通加油站销售的93号车用汽油的“苯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标准规定:≤1.0,实际测定: 1.15),不合格程度为严重。

    2.厦门同海龙石油有限公司西柯加油站销售的93号车用汽油的“苯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标准规定:≤1.0,实际测定: 1.29),不合格程度为严重。

    3.厦门同海龙石油有限公司西柯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标准规定:≤350mg/kg,实际测定:2773.0 mg/kg)、“闪点(闭口)”(标准规定:≥55℃,实际测定:42.0℃)、馏程(90%回收温度,标准规定:≤355℃,实际测定:357.0℃;95%回收温度,标准规定:≤365℃,实际测定:375.0℃),不合格程度为严重。

    4.厦门市鹭甬劲松加油有限公司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硫含量”检测为85.4,符合现行国Ⅲ标准(标准规定:≤350mg/kg),不符合其标称的国Ⅳ标准(标准规定:≤5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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