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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购几款“视康仪”

2014-12-22 10:02:33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李传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请勿购买“爱乐看视康仪”、“好视力视康仪”、“智聪视康仪”等产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请不要再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标示为深圳市智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爱乐看视康仪、好视力视康仪、优倍视视康仪、智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该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属非法产品,说明书中标示有“可预防近视,辅助治疗假性近视”字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处负责人介绍,近视的形成原因是多因素的,包括遗传和后天环境影响,临床上每个近视孩子的形成时间不同,采取措施也不同,治疗仪只起辅助作用,掌握近视防控知识及培养正确用眼习惯很重要。近视控制需要近视患者与眼科医生密切配合,不要过分听信商家宣传。市场上“视康仪”之类的产品主要用于青少年视力训练,如需购买,请购买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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