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智温肾十味丸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
粤食药广停公告[2014]9号
据监测,益智温肾十味丸(生产企业:内蒙古库伦蒙药厂、国药准字Z15020886)在《茂名晚报》发布的广告,存在1、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3、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我局决定自2014年12月16日起对益智温肾十味丸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在我省茂名市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药品名称 |
益智温肾十味丸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亿列康牌 益智温肾十味丸 |
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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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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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中标示的经营企业名称 |
2285561 茂名市参宝医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