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8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2014年辽宁省手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样品合格率为91.7%。
本次风险监测的手机样品采自大型商场、超市、手机批发市场、专营店、网络等地点和渠道。涉及品牌包括华为、联想、康佳、金立、HTC、索尼、OPPO、苹果、三星、小米、长虹、富士康等12个品牌的手机产品,销售市场中的知名品牌大都在本次风险监测之内。
监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推荐标准《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GB/T22450.1-2008 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等标准。依据以上标准,对手机产品的真伪、辐射杂散、过充电、强制放电、0.2ItA放电性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抗电强度等7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老百姓重点关注的指标进行了监测。
本次监测的12批次产品中,有1批次的手机产品辐射杂散和0.2ItA放电性能两项指标不合格。质监部门解释,手机的辐射杂散是指手机正常发射信号以外产生的杂波辐射,当该指标过大时,手机发射的信号将对周围其它电子产品产生一定影响。0.2ItA放电性能指标是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的额定容量是否与电池的实际容量相符的一项重要质量指标。如电池的0.2ItA放电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寿命及待机时间相对较短。
质监部门建议,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的手机销售渠道购买手机,并索要正规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仔细查验数据线接口、耳机插口等缝隙是否有插拔痕迹或灰尘,确保不是翻新机;核对三包凭证上的手机串号,与手机背贴、包装盒、手机内存(*#06#调出)是否一致;核实三包凭证上的入网许可证的扰码(入网许可证的第三行码),与贴在手机上的入网证的扰码是否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