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日前公布2014年11月22日—11月28日违法广告监测情况,8产品广告严重夸大宣传。
这8种产品为:散寒药茶(生产企业: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樱首乌汁(生产企业: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眼药(生产企业:河北万通金牛药业有限公司)、养心定悸膏(生产企业: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艾诗特虾青素(生产企业:湖北雅仕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华德虫草(生产企业: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松蜂胶(生产企业:未标示)、古益通骨质增生贴(生产企业:贵州古益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本周违法广告监测情况汇总(2014年 11月22日—11月28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产品类别 |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
发布载体 |
发布时间 |
违反法律法规 |
违规形式 |
1 |
散寒药茶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 |
新药广审(文 )第2013120022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3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2 |
金樱首乌汁 |
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 |
辽药广审(文)第2013120188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2 2014.11.26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3 |
特灵眼药 |
河北万通金牛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 |
冀药广审(文 )第2014040039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7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4 |
养心定悸膏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 |
湘药广审(视)第2014040014号 |
明珠台 |
2014.11.28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含有说明有效率的内容) |
5 |
艾诗特虾青素 |
湖北雅仕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保健食品 |
鄂食健广审(文 )第2014060049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4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第七项 |
严重夸大宣传(1、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2、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 |
6 |
华德虫草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健食品 |
川食健广审(文 )第2014040054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2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 |
严重夸大宣传(1、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 2、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 3、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7 |
红松蜂胶 |
未标示 |
保健食品 |
未标示 |
深圳电视台(DV频道、电视剧频道、财经频道、体育频道、娱乐频道)、明珠台 |
2014.11.22-28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
8 |
古益通骨质增生贴 |
贵州古益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 |
黔医械广审(文 )第2014070004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11.20 2014.11.27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2、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