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对标示为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清肺宁嗽丸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省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违法原因包括:未经审批;扩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严重误导消费者;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做证明。
2014年12月1日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序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文号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违法分析 |
1 |
清肺宁嗽丸 |
国药准字Z14020286 |
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 |
未经审批;扩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严重误导消费者;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