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根据《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该局将“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6个月,自即日开始计算。到期后如未发现新的不良行为,撤销公示;如在公示期间又因新的不良行为被记分的,则公示期顺延。
互联网药品交易与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公示(第四批)
2014年11月 3日
序号 |
市州 |
公司名称 |
网站名称 |
网站性质 |
违法事实 |
记 分 |
公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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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含有“纯天然”、“毒副作用小”等安全性保证内容 |
6分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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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 |
武汉斯佳康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斯佳康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未标注互联网资格证书编号;未按照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发布产品信息 |
3分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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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冈 |
黄冈市卫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
卫尔康官方网站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擅自变更IP地址未办理变更登记 |
3分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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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孝感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擅自变更IP地址未办理变更登记 |
3分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