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参七心疏胶囊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4〕第023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参七心疏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4年7月1日在《新华日报》;2014年6月20日在《新沂电视台电视剧频道》、《新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参七心疏胶囊暂停销售的措施,现予以公告。
2014年10月20日